国家药监局:严打非法制售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试剂等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

人民网北京3月27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7日在官方网站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最近发现,一些未注册的相关检测试剂产品做了虚假宣传,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互联网邮件和通信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将发布虚假信息、生产销售非法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产品的网站和APP通知互联网邮件和通信部门。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通知显示,自新的冠状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注册22种检测试剂产品,不断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最近,有人发现一些未注册的相关检测试剂产品做了虚假宣传,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为了有效净化市场环境,有效保护公众健康权益,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和销售新型皇冠肺炎病毒检测试剂等医疗器械的行为。

通知指出,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药品安全“四严”要求,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有效监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用药设备质量的通知》([2020年第2号),加强对相关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网上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和网上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对违法线索的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通过网络监控、投诉举报、舆论监督、监督检查、部门通报等渠道反映的案件线索,并进行深入调查。对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未经注册批准生产经营相关检测试剂产品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医疗器械网络第三方平台的经营者未履行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注册、验证等义务,未及时处理平台中的虚假信息的,应当对经营者进行约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

通知明确指出,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互联网邮件、通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将发布虚假信息、生产销售非法新皇冠肺炎病毒检测试剂等产品的网站和APP通知互联网邮件、通信等部门。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动态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的相关信息。如发现任何违法行为,请及时向12315报告。(董彤实习生赖成玉)

发布时间:2020-03-28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