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协:电子烟隐患多未成年人碰不得 建议完善监管规则

人民网北京4月9日电(记者孙红丽)北京市消费者协会9日发文称,电子烟存在诸多隐患,未成年人无法触及。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建议尽快建立和完善电子烟产品的相关标准和监管规则。

【/h/】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指出,近年来,不少电子烟企业以年轻人为重点,用“帮助戒烟”、“健康无害”等违背客观事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将电子烟标榜为“年轻”、“时尚”、“新潮”的代表引诱未成年人,使得电子烟在年轻人中流行。

【/h/】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表示,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产品的补充,存在很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目前大部分电子烟的核心消费成分是提纯尼古丁,这是一种剧毒化学品。未成年人的呼吸系统尚未发育。吸入这种气雾剂会对肺功能产生不良影响。使用不当也可能导致尼古丁中毒等各种安全风险。未成年人一旦吸电子烟,对身体的伤害会更大。

另外,目前中国还没有正式颁布电子烟的国家标准。市场上销售的各类电子烟产品在原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都具有很强的随机性。,而且电子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有些产品可能有潜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如漏油、劣质电池和不安全的成分。因此,对于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子烟产品,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特别是不得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h/】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指出,未成年人对新事物有强烈的好奇心。目前市场上电子烟产品的包装多种多样,烟雾形态多样,味道更是怪异。有些商家甚至标榜电子烟“健康”、“时尚”,刻意迎合年轻人追求新鲜刺激的心理,引导年轻人抽电子烟。虽然一些电子烟产品标注了“未成年人禁止购买”的提示,但很少有经营者要求购买者出示身份证明,没有严格履行法律义务。

【/h/】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认为,电子烟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严格广告和宣传自律,履行法律赋予的一切义务,停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消费者发现经营者向未成年人推荐或者销售电子烟的,应当予以劝阻和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h/】近年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不断组织全面清理互联网上的电子烟信息,全面检查电子烟商店、电子烟自动售货机等新渠道,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和发布虚假违法电子烟广告的行为。前不久,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修改意见。新规将进一步规范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秩序。

【/h/】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建议尽快建立和完善电子烟产品的相关标准和监管规则,从生产、技术、销售等方面对电子烟产品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为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提供标准依据。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电子烟产品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和销售电子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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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0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