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呈现“加速度”——专访国家医保局医保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隆学文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式,实现我国医保使用范围的基本统一。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关系到每一个参保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进展如何?如何改善医保异地报销服务?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龙。

加速跨省就医直接结算 减少“跑腿垫资”

“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跨省异地直接结算,是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群众突出关切的重要举措。”龙表示,国家医保局成立专门工作组,对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双管齐下”,为参保人减轻就医负担。

目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份、所有统筹地区、各类参保人员和主要外出人员。在此基础上,国家医保局继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推进跨区域协同业务。

门诊费用方面,2021年初,新增15个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后,覆盖面稳步扩大。到年底,所有统筹地区可提供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12.83万家定点医疗机构。截至目前,门诊费用累计结算已超过1000万。

为减少群众“跑腿”,国家医保局多次简化备案材料、规范备案程序、优化备案渠道,先后推出个人承诺制、亲属代办等服务,鼓励参保地探索“无证明材料、无经办审核、即开即享”的自助备案服务,实现异地就医网上备案“跨省通管”。

到2021年底,所有统筹地区开通全国统一网上备案服务,其中17个省份的90个统筹地区开通“即办即享”自助备案服务。

群众异地就医需求高 加速啃下“硬骨头”

让群众异地“看病”和“看好病”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初衷,国家医保局为此进行了诸多探索。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医疗需求水平的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对异地就医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但鉴于各地医保报销政策、覆盖范围和水平的差异,全国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直接结算不可能一蹴而就。备案流程不够清晰、材料申请手续复杂、结算“差付”、标准认定不统一等难点和堵点仍有待解决。

其中,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费用异地结算这块“硬骨头”尤其“难啃”。

龙文雪介绍,门诊慢性病跨省直接结算,就医频率高,时效性强,报销比例相对较高。同时,各地门诊慢性病的病种数量、认定标准、治疗标准仍存在较大差异。

“再难也不能绕道走。”龙表示,国家医保局从涉及人数较多、在局部地区广泛开展的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入手,统一疾病名称、疾病编码和结算规则,推动地区试点向全国试点转变。

到2021年底,中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在统筹地区开展试点,作为保险和医疗的场所,并对高血压、糖尿病等五种门诊慢性病的治疗费用进行双向直接省际结算服务

“部分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暂时无法实现异地结算。我们正在探索线上渠道,将相关票据和信息从医疗场所寄回参保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龙表示,同时将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探索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网上人工报销。

3354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

龙介绍,国家医保局将继续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机制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政策;实行医疗保险待遇清单制度;改革异地病历管理制度。

3354推进医疗保障体系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为解决跨省结算政策分散、管理服务地区差异大的问题,我们将出台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办法。”龙表示,进一步统一住院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规则和流程,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统一。

此外,国家医保局将继续完善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大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宣传力度。

发布时间:2022-03-08 14:54